如东县教育局文件
东教办〔2007〕4号
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春游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镇教办,各中小学:
2007年4月11日上午8时许,扬州市邗江区蒋王中心小学54名师生(其中49名学生、2名教师、1名导游)乘坐江都公路运输总公司苏K-S3929号大型客车(核载55人),前往南京春游,行至雍六高速公路16公里处(扬州往南京方向),追尾撞向皖C-07863号大货车,事故造成1名学生当场死亡、1名学生和1名教师送医院救治途中相继死亡、1名导游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6人受伤在医院救治,其中2人伤势较重。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分别作出重要批示。为确保我县学生春游和大型活动安全,现就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镇教办、各学校要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积极预防,科学预防”的方针,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中小学安全工作,要结合扬州市邗江区中心小学的事故案例,立即开展一次专题安全教育活动。
二、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工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学校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确保安全管理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发生安全管理事故将实行领导责任追究制。
三、各学校组织春游和大型活动时,必须坚持报告、审批制度,要坚持就近、就地、徒步组织活动,要制定安全工作预案,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主动征求并听取所在地公安、卫生等部门的意见,并请相关部门在活动现场进行指导,要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将“安全第一”贯穿于活动始终,确保师生安全。
四、今后各学校组织学生外出的大型活动要严格执行《南通市教育系统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学校主要领导要亲自严格把关,审核活动方案。安全工作预案要报教育局和公安部门,对于不报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的活动,将严格实行倒查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八日
主题词:中小学 春游 安全 通知
抄送:县安监局。
如东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7年4月18日印发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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