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教育局文件
东教办〔2007〕3号
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学校卫生
防病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镇教办、各县直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学校卫生防病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各项传染病预防措施落到实处。各学校(县直学校单独上报,镇属学校以镇教办为单位统一上报)务必于2月10日前将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名单报局综治办。
附件:各镇教办、各县直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名单
二○○七年二月六日
主题词:学校卫生 防病 通知
如东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7年2月6日印发
共印20份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学校卫生
防病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近一个时期以来,外省市部分地方的学校相继发生因饮用水不洁造成的细菌性痢疾、甲型病毒性肝炎和流行性腮腺炎等传染病。国务院领导对此高度重视,专门做出了重要批示。1月8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近期数起学校传染病流行事件的通报》(教体艺厅[2 007]1号),对这几起事件进行了通报,并指出事件的发生给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学校正常教学秩序造成了严重影响,也暴露出部分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传染病预防与控制等卫生安全工作重视不够,缺乏应有的防范意识,学校卫生防疫措施不到位。冬春季节是学校传染病多发时期,我省一些地区的部分学校也发生了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显得尤其重要。现结合该通报的主要精神和我省实际,就做好近期学校卫生防病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领导。学校是人群比较密集的场所,学生是传染病易感人群,稍有疏忽,容易造成传染病在学校的发生和蔓延,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从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出发,切实重视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将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作为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内容,纳入学校常规管理工作中,并作为考评学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特别是近期要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将防控工作的“关口”前移,努力做到防微杜渐。
二、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防控组织体系。要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防控机制,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抓实、抓好、抓到位。各级各类学校(包括民办学校和民工子弟学(校)要加强组织体系建设,成立学校公共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建立院校、系科(年级)和班级(宿舍)三级防控体系,设立班级、宿舍兼职卫生员,及时向学校报告学生中疾病发生等情况,同时充分发挥学校专、兼职校医或保健教师的作用,及时掌握本校学生传染病发生的信息,并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开展各项防控工作。
三、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防控工作。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校要根据《江苏省学校传染病预防防控管理有关规定(试行)》(苏教体艺[2004]24号),认真落实各项卫生防疫措施,消除传染病发生与传播的隐患。中小学开展晨检是防控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学校应及时启动晨检工作,晨检工作要发挥班主任以及班级或宿舍兼职卫生员的作用,通过检查、询问、观察了解学生情况。同时应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及时了解学生相关情况。针对我省近期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发生情况,要加强教学、生活场所通风与换气的管理,特别是在近期,应每天对各班教室、宿舍等学生学习、生活场所开窗通风换气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纳入对年级、班级评比的内容,以保证学生学习、生活场所空气流通。要加强学校饮用水管理工作,特别是使用自备水井、水塔、蓄水池等供水的学校,必须建立健全学校水源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对供水设施进行清洗,并请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水质检测,确保供水符合卫生标准,以消除因饮用水不洁造成的肠道传染病流行事件发生。寄宿制学校的宿舍要定期进行消毒。遵循自愿原则,倡导学生在家长的带领下到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相关传染病疫苗。
四、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教育。学校应根据季节变化,有针对性地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防病意识和防病能力。近期,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冬季传染病预防,采取健康教育课、晨会、班会、广播电视、宣传橱窗、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卫生防病教育,特别要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如:打喷嚏、咳嗽时应使用纸巾、手帕并掩着口鼻,不要直接面对他人打喷嚏、咳嗽;接触病人及呼吸道分泌物后要立即洗手,看护患者要带口罩;不要喝生水,生吃瓜果要洗净等;减少和避免到人群集中、空气流通不好的场所活动;有病要及时就医并居家休息;要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组织好课间体育活动,保持充足的休息,注意保暖,加强营养,均衡饮食,增强体质、提高机体抵御疾病的能力。学校要以家长书等形式将防治知识告知家长,尤其注意不要让学生带病上课。
五、做好学校传染病流行预警工作。根据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开展学生因病缺课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有关监测学校要做好监测工作,及时将学生因病缺课情况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机构将根据监测结果以及我省传染病流行趋势及时对传染病流行作出预警。其他学校也应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统计,宿舍、班级兼职卫生员如发现有发热、咳嗽、皮疹等学生,应及时报告学校校医或保健教师,当学校1天内同一班级出现相似症状3人或以上时,要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跟踪了解学生病情,为及时进行预警做好基础性工作。今后,我厅将在江苏教育网及时公布学校传染病流行预警及相关防控信息。
六、落实学校传染病报告制度。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校要按照省卫生厅和省教育厅转发的《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苏卫疾控[2006]30号)要求,明确学校传染病疫情的报告人,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控与报告制度,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在第一时间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以确保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有效控制传染病在学校蔓延。要加强传染病流行事件的结案报告工作,将事件的处理结果、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及时报送我厅。请各市教育局和各高等学校于1月26日前将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名单(见附件)报我厅体卫艺教处。
七、加大对学校传染病防控督查工作力度。各级各类学校要自行组织专项卫生防病检查,促进学校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要主动争取当地卫生部门的支持,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专业人员共同对学校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我厅将会同省卫生厅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抽查。
江苏省教育厅
二○○七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
各镇教办、各县直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名单
填表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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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于2月10日前将此表报教育局综治办。联系人:钱训德,电话:84518408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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