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教育局文件
东教普〔2007〕14号
关于组织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紧急通知
各镇教办、各中小学: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走向操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决定在4月29日举行阳光体育运动全面启动、学生集体锻炼一小时活动,现就我县组织开展此项活动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各校要利用黑板报、橱窗等形式,大力宣传阳光体育运动,要在校园内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广泛传播“健康第一”、“达标争优、强健体魄”、“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等健康理念,营造浓郁的校园体育锻炼氛围。
二、统一时间、全员参与。根据全国统一要求,我县所有中小学都必须以学校为单位,在4月29日上午10时至11时,组织师生认真开展锻炼活动,要确保参与率,确保活动时间,我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就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三、丰富内容,提高实效。各校要结合实际,丰富师生一小时的锻炼形式,可以安排田径、球类、体操、传统体育、综合性趣味运动等活动,努力提高师生活动的兴趣,确保活动实效。在活动开展之前,要认真组织一个简短的启动仪式,并邀请当地镇有关领导参加。
四、认真组织,确保安全。各校要高度重视这项活动,精心策划,要认真研究制订方案,保证活动安全。活动结束后,各校要对阳光体育运动全面启动、学生集体锻炼一小时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30日前书面报教育局普教科。
五、着眼长效,扎实推进。启动仪式结束后,各校要以“达标争优、强健体魄”为目标,以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为基础,扎实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并将阳光体育运动与体育课教学相结合,与课外体育活动相结合,确保学生每个学习日有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通过形式丰富的体育运动,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中小学 阳光体育 通知
如东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7年4月28日印发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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