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教育局
如东县广播电视局
如东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如东县新华书店
东教联〔2007〕4号
关于开展“新华杯”中小学生作文竞赛的通知
各镇教办、各县直学校:
为切实推进全县中小学大文科环境建设,活跃学校文化生活,提高中小学生作文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开展“新华杯”中小学生作文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县中小学生,分小学低、中年级组(1-4年级)、小学高年级组(5-6年级)、初中年级组和高中年级组进行竞赛。
二、竞赛要求
1.写作要求
文题自拟,内容不限,要有一定新意,以记叙文为主,中学生作文在700字以内,小学生作文在500字以内。所写作文一律用16K纸张电脑打印,在作文标题下注明所在乡镇、学校、班级、作者、指导老师以及联系电话。
2.活动时间
2007年6月-2008年6月。2008年12月颁奖。
3.参赛办法
县直学校每校限报30篇、其余学校每校限报20篇。在1年中分2次邮寄到县教育局教科室,在信封正面右上角注明“‘新华杯’中小学生作文竞赛”。
4.来稿处理
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来稿一经录用,即通知发稿学校。
5.竞赛评奖
来稿经初选入围后,即分别在《如东快讯》“扶海洲”专版(小学高年级组、初中年级组)、县电台“青苹果乐园”节目(小学低、中年级组)、县文联《如东作家》(高中年级组)和《沿海教育》(各年级组)刊发(播出)。
在刊发(播出)的作品中,分小学低中年级组、小学高年级组、初中年级组和高中年级组评出各个组别的一、二、三等奖与一等奖指导老师奖,由主办单位发给获奖证书与奖品(写作类图书等)。
三、竞赛组织
建立“新华杯”中小学生作文竞赛组委会。
主任:刘崇国、商正山、谢 骏、季晓军
成员:陈 震、钱明明(县教育局教科室)
江成军、顾 云(县人民广播电台)
张海燕、顾光燧(县广电局新闻信息中心)
陆修谷、於维卿(县作家协会)
陈旭江(县新华书店)
以上通知,请即贯彻落实。
如东县教育局 如东县广播电视局
如东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如东县新华书店
二○○七年五月三十日
主题词:中小学 “新华杯” 作文 竞赛 通知
如东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7年5月30日印发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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