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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学校师生参加各类活动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
关于加强学校师生参加各类活动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作者:办公室 文章来源:办公室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7-9 9:16:52

 

如东县教育局文件

  

东教办[2007]13

 


                 

关于加强学校师生参加各类活动安全管理的

紧急通知

 

各镇教办、各县直学校:

接南通市教育局《关于港闸区陈桥小学教师外出旅游发生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200775日上午9许,港闸区陈桥小学29名教师赴武夷山旅游,行至浙江省嘉兴市王店路段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2名教师当场死亡、10多人受伤在医院抢救,其中2人伤势较重。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分别作出重要批示。当前正值暑期,为进一步确保师生活动的安全,现就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对暑期组织的各类活动进行全面排查,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必须确保在活动的安全管理上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发生安全管理事故要实行领导责任追究制。

二、对以学校名义组织开展的各类外出活动,必须向教育局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实施,要制定安全工作措施和预案,有校级领导带队,教职工要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对组织教职工外出的各类活动要选择信誉度、知名度等较高、实力较强的旅行社来承担,对从本地带车出去的车辆、驾驶员要旅行社提供车辆牌号、驾驶员姓名及驾驶证号码,并请公安车管部门按照《江苏省校车管理规定》的标准进行审查、检测,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出行。

四、根据南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学校学生参加各类活动的紧急通知》要求,今后无论何时,组织学生集体参加的各类活动,必须通过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来组织进行,必须坚持报告、审批制度,必须坚持就近、就地、徒步原则,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和安全预案,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

五、各学校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在发生安全事故时必须按《南通市教育系统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通教发200717号)文件规定执行。

以上通知,请迅速贯彻落实。

 

 

 

二〇〇七年七月七日

 

 

 

 

 

 

 

 

 

 

 

 

主题词:中小学  师生活动  安全  紧急通知

  如东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7年7月7印发

共印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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