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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配套”工程检查验收通知         ★★★
“四配套”工程检查验收通知
作者:装备室 文章来源:办公室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24 9:05:52

 

如东县教育局文件

  

东教备20076

 


                 

关于对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合格学校建设

“四配套”工程检查验收的通知

 

各镇教办、各初中、各建制小学:

为全面检查“四配套”工程实施情况,确保一次性全面通过省、市级检查验收,顺利完成今年县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经研究,对全县“四配套”工程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标准

按《南通市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合格学校建设“四配套”工程检查验收标准》(见附件)进行检查验收。“四配套”工程检查验收覆盖全县城乡所有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涵盖建设、配备、管理、使用等方面,验收结论分三类:

教育技术装备达到合格学校建设标准(达标);

教育技术装备基本达到合格学校建设标准(基本达标);

教育技术装备尚未达到合格学校建设标准(不达标);

其中“不达标”的学校不得通过验收。

二、组织实施

1.成立检查验收小组。验收组由唐国均任组长,刘崇国、葛新华、丛军革任副组长,组员为督导室、监察室、审计科、装备室人员组成。

2.检查验收要求。对照标准,严格要求,讲究实效。做到校校查、项项查。

3.检查验收程序。学校提供书面总结,实地查看,汇总反馈。

三、验收时间

112628日。

附件:1.南通市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合格学校建设“四配套”工程检查验收标准

2.南通市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合格学校建设“四配套”工程检查验收表

 

 

                          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中小学  “四配套”  验收  通知

  抄送:南通市教育技术装备站。

  如东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7年11月21印发

共印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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