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及“迎评”工作检查的通知
县语委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语委全委会及“迎评”工作会议精神,检查了解各单位贯彻落实县语委办《关于印发〈如东县迎接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检查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东语委办〔2007〕2号)情况及迎评工作准备情况,经研究决定,组织对语委各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进行第一轮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07年11月12~13日
二、检查内容
1.近几年学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情况;
2.建立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组或迎评工作领导组,落实专人负责的情况;
3.对本系统(行业)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书面材料)
4.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规范用语用字提出明确要求;(书面材料)
5.单位人员普通话培训测试情况;(统计表)
6.组织开展对本系统(行业)或本单位规范用语用字情况检查及整改情况;
7.部门或单位组织开展规范用语用字知识培训的情况;
8.做好规范用语用字环境布置工作,在醒目处添置“请讲普通话”、“请用规范字”提示标牌的情况;(门厅、服务窗口、会议室等)
9.推普周期间开展专题活动的情况;
10.评估指标要素要求的其它工作情况;
三、检查方法
1.听取工作汇报(认识、做法、措施、成效和进一步完善迎评工作的打算);
2.查阅有关档案资料;
3.实地考察(工作人员规范用语、用字的情况,环境布置情况等)。
四、注意事项
1.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要抓紧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以积极认真的态度迎接本次检查。有关下属单位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
2.各单位的工作汇报要形成书面材料交检查组。
以上通知,希即贯彻。
二○○七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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