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教育局文件
东教办〔2008〕4号
关于组织2007-2008学年度第二学期全县八年级学生到实践基地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镇教办、各有关完中、各初中: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积极组织开展未成年人社会实践活动,进一步放大如东教育的品牌效应,在凸显校内教育优势的同时,做强校外教育,更好地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真正让学生学会做人、学会生活、学会学习,经研究决定,今年上半年将继续组织全县八年级学生到实践基地参加为期一周(周一至周五)的社会实践活动。现将《2007-2008学年度第二学期八年级学生实践活动日程安排表》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深入宣传、精心组织、强化管理,按实践活动安排表的日程,组织安排好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
实践基地必须充分做好接待学生进行实践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切实加强对学生实践活动的指导。要对实践学校参加实践活动的情况进行认真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普教科,列入初中办学水平综合考核的内容之一。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2007-2008学年度第二学期八年级学生实践活动日程安排表
二○○八年二月十八日
主题词:校外教育 八年级 实践活动 安排 通知
抄送: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县文明办、县财政局、县物价局、县公安局、县汽车总站。
如东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2月18日印发
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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