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教育局文件
东教备〔2008〕1号
关于组织开展小学“四项配套”工程
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镇教办,各小学:
为贯彻省市教育部门关于组织开展小学“四项配套”工程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快提高我县小学科学、体育等学科教师和实验室、图书馆管理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及器材设备管理使用能力,进一步提升他们的专业素养和整体素质,我局将组织开展农村小学“四项配套”工程教师培训工作,现将具体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去年获得省“四配套”器材的小学,目前在编在职的具有小学教师资格的科学实验教师,每校1名;从事体育教学工作,具有小学教师资格的在编在职体育教师,每校1名;从事图书馆(室)管理工作,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在编在职人员,每校1名。
以上人员原则上培训后至少应从事本岗位工作5年以上。培训对象由学校推荐,镇管学校由镇教办审核确定。
二、培训内容
1.科学教师培训:小学科学实验室管理,实验器材使用与维护,实验操作与实验教学等,培训时间48课时左右。
2.体育教师培训: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管理、使用与维护,体育课程标准解读与体育教学活动开展等,培训时间24课时左右。
3.图书馆(室)管理人员培训:小学图书馆(室)管理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等,培训时间24课时左右。
三、培训组织实施
1.此次“四项配套”工程教师培训工作是全面完成小学“四项配套”工程建设任务之后,确保学校所配器材设备科学管理,正常使用,充分发挥“四项配套”工程效益及装备投入效益的重要举措。为保证培训质量,培训采取省统一组建讲师团,在各市分别设立培训点开展培训的组织形式。全省统一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核。
2.讲师团由省教育厅遴选一批教育教学理论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教学能力较强的相关学科专家、教研人员及骨干教师组成。
3.参加培训的学员学完全部课时并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统一考核合格后,可获继续教育学分及培训结业证书。
四、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安排在2008年7月至10月进行,各班具体培训日期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培训经费
培训费(讲课费、场租费、资料费、观摩实践费)全部由省教育厅承担,学校只承担学员往返交通费。
六、报名登记
参加培训的人员填写《南通市小学“四项配套”工程教师培训学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报所在镇教办审核,由镇教办于6月上旬报我局装备室,县直学校直接报装备室。
各镇教办及相关学校要认真做好参训学员的选派落实工作,如目前在相应岗位人员已接近退休年龄则要落实接班人参加培训,也可派双人参加培训,要确保每所学校科学、体育、图书管理都有人参加培训。
附:南通市小学“四项配套”工程教师培训学员报名登记表
二○○八年五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小学 四配套 教师 培训
抄送:市教育局师资处,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
如东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5月25日印发
共印20份
附件:
南通市小学“四项配套”工程教师培训学员报名登记表
县 学校 报名学科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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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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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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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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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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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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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岗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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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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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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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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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固定电话: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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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历 |
自何年月至何年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任何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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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镇教办意见 |
签字: |
县市区教育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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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兼职及岗位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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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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