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教育局文件
东教普〔2008〕33号
转发市司法局、教育局《关于举办南通市法制教育
优秀教案评比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教办、各县直学校:
为进一步推动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工作,促进中小学法制教育健康发展,提高法制教育质量,南通市司法局、南通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法制课优秀教案设计评选活动,现将通司发〔2008〕4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教师参加教案设计评选活动,并以镇教办和县直学校为单位,在6月15日前将参赛教案文本一式三份按要求(见附后文件)报送普教科,同时将电子文档通过K12以至普教科。
附件:关于举办南通市法制教育优秀教案评比活动的通知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司法 法制教育 教案 评比 通知
抄送:市司法局,市教育局。
如东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5月30日印发
共印20份
南通市司法局
南通市教育局
通司发〔2008〕44号
关于举办南通市法制教育优秀教案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教育局,各直属学校: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工作,促进全市中小学法制教育健康发展,不断提升法制教育教学质量,提高教育现代化法制教学水平,经市司法局、市教育局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法制课优秀教案设计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由市司法局、教育局联合成立组委会,组委会由以下人员组成:
张有刚(市司法局副局长)
袁兴石(市教育局局长助理)
陈云博(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张卫东(市教育局法规处处长)
蒋家模(市司法局法宣处处长)
张 帅(市司法局法宣处科员)
二、评选范围与题目确定
全市凡开展法制教育的中小学在编教师均可参加。参赛者必须是参赛教字根的合法拥有者,并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作品应符合教育部教育教学改革的要求,已在国家、省内和市内其他比赛中获将的同类作品不得重复参赛。
课题围绕中小学青少年学法用法现状及需求自拟,课型不限。
三、参赛规则
(一)参赛作品必须遵守中国及国际互联网的各项法规、政策,参赛者承担由自己直接或间接引起的知识产权、名誉权及其他刑事、民事等法律责任。禁止盗版或剽窃行为。
(二)比赛组织者拥有参参赛作品的一切管理权、使用权。
(三)比赛组织者保留对获奖作品创作者创作真实性进行调查的权利,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获奖资格。
四、作品要求
(一)参赛教案的质量要求
参赛教案应从实用性出发,侧重创新思维的开发,注重原创成分,力求体现特色。
1.参赛教案应具备:教学目标:落实法制课程理念,结合我市法制建设实际,体现知识、技能、情感态度价值观“三维”教学目标和目标制定的依据(学情分析、教材分析)以及教学重点、难点、课时设计;教学策略:教学方法及教学媒体;教学过程:教学内容、教师活动、学生活动、设计意图、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对策,板书设计,作业;课后小结:思得、思失、思改。
2.教学目标明确,重点、难点突出,教材分析透彻,语言准确,切合教材和学生实际。教案中既能体现传授知识的科学性、系统性,又能体现教学方法的灵活性、多样性。
3.教案能很好地反映法制教育的知识特点,适时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做到教书育人有机结合。能恰当合理地使用现代教育教学手段,所运用的法律知识准确。以学生为主体,突出自主性、合作性、探究性学习方法,体现课改的基本理念。
教案要能有利于学生的创新精神和求异思维的培养,教学过程能体现师生互动的活动空间。并能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
4.突出课改特色,合作学习、体验学习、探究学习、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增强法制教育实效性、新课程背景下的讲授法教学等。
5.每个教案授课的时间不超过40分钟。
6.教案的语言通俗易懂,使用外语作教案的,应有相应的的中文翻译。
(二)教案设计打印要求:
1.A4纸打印,一式三份。封面首页注明题目、学科、姓名、单位(全称)、联系电话、职称、小四,宋体。参赛教案文本安数不超过3000字,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图片用JPG格式,教案中所需教具附照片即可。
2.正文要用宋体小四号字。标题用黑体四号字。标题序号层次统一为:一、→(一)→1→(一)→①
五、评选奖励办法
(一)采取个人申报,学校推荐,择优评奖。各县(市)区所属学校送县(市)区司法局,由各县(市)区司法局与教育局进行初选,于2008年6月20日前向市司法局择优选送20个教案;市直属学校每校选送5个教案直接上报市司法局。
(二)由市司法局、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选设特、一、二、三等奖,特等奖占1%,一等奖占3%,二等奖占5%,三等奖占10%;另设组织奖2名。由市司法局、教育局联合颁发奖励证书及奖金。若选送教案不足,由组委会决定缩减相应获奖名额。
六、其它事项
(一)组委会有权在相关宣传活动中使用获奖教案。获奖教案将好中选优,编印《南通市优秀法制教案选编》。
(二)各单位根据申报条件,认真搞好申报推荐工作,将教案设计打印一式三份上交。电子文档和电子图片由各县(市)区整理集齐后统一执优盘至市司法局拷录(或制做压缩文件发送至邮箱ntfxczs@126.com)。
(三)未具事项由组委会负责解释,联系人:蒋家模,83548226。
南通市司法局 南通市教育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四日
主题词:司法 法制教育 教案 评比 通知
抄送:省司法厅、教育厅,本局存档。
南通市司法局办公室 2008年5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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