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教育局文件
东教人〔2007〕45号
关于做好高等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转正定级
及初聘定职工作的通知
各县直学校、各镇教办:
根据有关规定,现就2006年高等院校(含此前未转正定级的)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转正定级及初聘定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高等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鉴定工作
毕业生持我局介绍信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后,应服从学校的工作分工,遵章守纪,认真钻研教育教学业务,主动接受继续教育,不断提高文化、业务水平。毕业生在见习期内双向听课应不少于80课时,其中接受他人听课不少于20课时。见习期满,单位要组织毕业生进行认真的自我总结,在学校(单位)内述职,填写《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通过座谈会、个别谈话等形式进行广泛考评,由组织作出实事求是的鉴定意见。考核内容主要从政治、业务两方面进行,包括政治思想、师德表现、工作态度、组织纪律、专业基础知识及教育教学的效果、实绩等。
对考核合格者,可办理转正定级报批手续,报送的材料有:
⒈《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一份);
⒉《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审批表》(单人表一份,多人表一式三份);
⒊座谈评议记录(一份);
⒋教师资格证复印件(一份);
新教师在见习期未参加县新教师岗位培训的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或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延长见习期。延长见习期的新教师综合考核不合格的,经教育局审核批准后解除聘用关系。
二、关于高等院校毕业生初聘定职工作
初聘定职工作,按我局东教人(2001)32号文《关于二OO一年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要求进行。
1.初聘定职聘任的条件
(1)2004年大专毕业生、2006年大学本科毕业生从事中学教学工作,经考核合格,可初聘中学二级教师;
(2)2004年大专毕业生或2006年大学本科毕业生从事小学(幼儿园)教学工作,经考核合格,可初聘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
2.初聘定职聘任程序
⑴所在单位确定初聘定职对象。
⑵个人进行总结,并按要求填写《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两份。
⑶单位考核。定职人员在学校(单位)内汇报本人政治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由所在学校(单位)对其进行考核鉴定。县直学校、镇教办提出聘任意见(2006年本科毕业生的考核鉴定工作可与转正定级结合进行),并填报《初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花名册》一份。
⑷县教育局审核并报县人事局审批。
三、时间要求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请抓紧时间,认真部署做好高等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转正定级及初聘定职工作,于9月15日前将毕业生转正定级和初聘定职相应表册报送我局人事科。
二〇〇七年九月三日
主题词:人事 见习转正 初聘定职 通知
抄送:本局各科室。
如东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7年9月3日印发
共印50份
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工资待遇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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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参加工作时间 |
学历 |
人员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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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
简学
习
历经
历 |
起讫时间 |
何单位学习或工作 |
起讫时间 |
何单位学习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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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意
见 |
年 月 日(章) |
主
管
部
门
意
见 |
年 月 日(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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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批
单
位
意
见 |
职务工资 |
档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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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转正,从 年 月
起执行新工资标准。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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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等级(职务)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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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级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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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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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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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岗位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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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龄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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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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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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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用钢笔填写,审批后归入本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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