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教育局文件
东教人〔2007〕91号
关于做好2007年下半年NTET考试报考工作的通知
各镇教办、县直各学校,本局各科室:
2005年以来,我县全面实施、整体推进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多形式、多层次地开展教育技术培训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2006年我县1991名中小学教师参加首次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1837人通过,通过率92.27%,高出全国平均水平近8个百分点,高出省平均水平近4个百分点。2007年6月我县495名中小学教师参加第二次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417人通过,通过率84.24%,充分体现了我县中小学教师良好的教育技术水平和整体素质。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我局将集中力量组织好今年下半年的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工作,力争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完成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任务。为积极稳妥地做好今年下半年全县NTET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7年下半年NTET考试时间为2007年11月17-21日,每天安排三场考试。考试方式为上机考试,每场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各场次考试时间分别为: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16∶00-18∶00。
二、报名工作
1.报名时间: 10月20、21、27、28日考生到如东第一职业高级中学报名、现场审核报考资格、现场缴费确认和现场拍照。
10月10--20日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网址:WWW.NTET.CN。
2.报名地点:
江苏省如东第一职业高级中学。
本次考试各县仍设考点,明年考试各县(市)不再设考点。
4.报考对象:
①参加过有关教育技术培训且成绩合格、具备相应教育技术能力的195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男教师和196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女教师;超过上述年龄的教师如本人同意,也可报考。
②按国家有关规定免于培训、在规定年龄范围内的教师。
③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学习的考生。
三、其他事项
1.各地要高度重视本次考试,把考试的实施工作的重点放在考前培训上,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认真做好参考教师的考前培训,力求以严密的组织,严格的管理,确保考试圆满成功。
2.从2008年起,除教育部规定的可以免试对象外,其他教师职称评定需提供《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合格证书》。
3.参加考前培训的同志请登录http://www.rddyzz.net/网页中的“热点链接”栏中的“计算机培训报名系统”,在网上直接报名,自行选择要培训的时间段。为避免浪费培训资源,请报名参加考前培训的老师,在当期培训前两天将培训费缴如东第一职业高级中学考点。
5.培训收费标准:教育技术培训费200.00元,教材费约18.00元(如需教材,教材费按实收取)。
6.培训地点:江苏省如东第一职业高级中学。
7.联系咨询电话:84181108。
四、报名考试费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NTET)管理规则要求,本考试为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的教师模块。根据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苏教财[2001]139号、苏价费[2001]310号、苏财综[2001]171号文《关于核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公共英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等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精神,并经省物价局同意,NTET考试费为80元/生,各考点应按规定收取考试费,并按60元/生标准上缴市教师自考办(含上缴省教育考试院47元/生)。
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是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能力建设计划的重要环节,因此,请各镇教办、县直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广泛宣传,充分发动,明确意义;要认真组织好考前培训,确保应考对象100%参加考试;要加强对报名、考试组织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此项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二○○七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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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教师 教育技术 考试 通知
抄送:市教育局师资处,县教师培训工作领导组成员。
如东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7年10月10日印发
共印50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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