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教育局文件
东教办〔2008〕11号
关于印发《如东县教育系统突发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镇教办、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如东县教育系统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按本预案要求制订完善本单位详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并认真贯彻落实,确保教育系统的稳定。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教育系统 突发 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
抄送:市教育局、县安监局、县综治办。
如东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3月28日印发
共印20份
如东县教育系统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提高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预防、控制、应急处置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水平,有效预防、正确应对、及时控制、依法处置突发安全事故,规范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如东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江苏省校车管理规定(试行)»、«江苏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地方标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如东县教育系统各学校(幼儿园)应对各类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4.安全事故种类
本预案所指突发安全事故,是指突然发生并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开展的紧急事故。
⑴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包括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性袭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
⑵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包括发生在学校内的食品药品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所在地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⑶突发灾害性事故。包括学校楼堂馆舍等发生的重大火灾事故、校舍安全、拥挤踩踏、建筑物倒塌等重大工程基建安全事故;危险物品主要是化学药品引发的重大安全事故;锅炉、燃气、电梯、货梯等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安全事故;体育课、实验课等校内意外伤害事故;校园水面溺水安全事故;校内外重大交通事故;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灾难事故等。
⑷网络信息安全事故。包括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窃取国家及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受计算机病毒侵害造成单机或网络瘫痪、数据丢失、失泄密等重大影响的事件。
⑸自然灾害事件。包括气象、洪水、地质、森林、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灾害等。
⑹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包括由教育系统组织的国家和省、市统一考试,在试卷的命题、印刷、运送、保管等环节出现的泄密事件,以及在考试实施、阅卷评分、考分统计、考分公布、考分复查等组织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违规、泄密事件。
上述几类突发安全事故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安全事故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故同时发生,或引发、衍生事件,应具体区分,统筹应对。
5.工作原则
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按照“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总原则,在如东县教育局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中心的指挥下,所有教职工都有参加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但任何情况下不得组织学生参与抢险救灾。
(1)坚持预防为主、及时、合法、公正处置的原则。
(2)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
(3)坚持以人为本、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
(4)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1.应急组织体系
(1)如东县教育局设立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中心。
总 指 挥:唐国均 13306271323
副总指挥:朱亚飞 13338085885
刘崇国 13962791019
葛新华 13073225222
郭 勇 84337828
冯小临 13962793939
于建华 84080889
丛军革 13806270065
(2)应急处置指挥中心下设应急处置办公室,主任由丛军革同志兼任。
副 主 任:袁建亚 13862785092
成 员:奚春兵 13813732170
蔡立新 13962717168
曹艳明 13584608777
刘鹤松 13962791039
孙维志 13328085668
朱川石 13906272968
钱明明 13584608779
朱唤民 13862783989
吴亚群 13773699699
张宏富 84086440
柏秀梅 13951418038
丛建华 84085808
杜兴国 13057045229
薛仲飞 13861937008
喻学美 13584610910
施银华 13861933655
于海燕 13906271800
2.应急指挥中心主要职责
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全县教育系统各类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指令;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请示报告;及时与县相关部门协调联系,协助处理,妥善应对。
3.应急处置办公室职责
负责传达指挥中心下达的各项指令;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理各类突发安全事故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报指挥中心;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各学校处理突发安全事故的经验和做法;督导、检查各教办和学校落实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情况。
4.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具体分工
(1)涉及到社会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日常工作由办公室承担,分管领导:丛军革。
(2)涉及到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日常工作由普教科承担,分管领导:于建华。
(3)涉及到校舍基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日常工作由财务科、基建办承担,分管领导:刘崇国。
(4)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日常工作由局电教中心承担,分管领导:葛新华。
(5)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日常工作由普教科、办公室承担,分管领导:丛军革。
(6)涉及到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日常工作由招生办承担,分管领导:于建华。
(7)涉及安全事故监察对象的责任追究工作由监察室承担,分管领导:葛新华。
(8)在事故中涉及到人事政策、福利待遇以及奖励惩处等方面的工作时,由人事科负责,分管领导:冯小临。
(9)涉及到职业学校时,由成教办负责,分管领导:朱亚飞;
(10)涉及到中小学幼儿园时,由普教科负责,分管领导:郭勇、于建华;
(11)突发安全事故涉及多个科室、多位领导,处置过程中需密切配合,积极主动,妥善处置。
(12)其他未尽事宜,由办公室统筹协调,分管领导:丛军革。
5.各学校建立相应的应急领导机构
各学校(幼儿园)由单位主要领导负责指挥,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建立处理突发重大安全事故的工作机构。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1.预防和预警信息
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1)信息报送原则
一是迅速,应在第一时间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二是准确,不得漏报、瞒报、谎报。三是续报,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对动态情况实行边处置边报告。
(2)信息报送机制
一是紧急电话报告,各镇教办、各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处置工作领导机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电话报告县教育局应急事故处置指挥中心总指挥长,并按总指挥长要求,按相关预案迅速开展工作。二是紧急文件报送,紧急电话报告后,各镇教办、学校应急处置机构应当立即将事故发生、处置等情况书面报县教育局应急处置办公室。办公室根据指挥长的意见,将重大、重要信息迅速报告县委、县政府、市教育局。
(3)应急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
①事故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②事故发生起因分析、性质的初步判断和影响程度的初步评估;③事发学校、教办及有关部门已采取的措施;④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初步反应;⑤事故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⑥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2.预防和预警行动
(1)在局应急处置指挥中心的统一部署下,局机关各科室应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落实人员、明确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2)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指挥能力和实践能力。
(3)做好应对学校各类突发安全事故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安全事故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开支。
3.信息发布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区分不同情况,把握信息发布和舆论的主动权。信息发布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新闻发布工作由局应急处置指挥中心或应急处置办公室统一对外发布,主要发布如下要点:
(1)事故基本情况及事态发展情况。说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种类,初步判明的事故原因、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事态控制情况及发展趋势。
(2)领导人的指示。说明各级领导同志对事故及处置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以及各级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落实情况。
(3)应急救援进展情况及工作成效。应急预案规定的主要内容及执行情况,已经和正在采取的应急措施,应急救援队伍、专家、物资、装备调用情况,应急救援取得的成效及评价。
(4)救援工作计划。包括计划调用的队伍、装备、物资,采取的工程、技术措施,加强指挥和管理的措施。
(5)需要澄清的问题。对不利于抢险救援工作开展、不利于社会和学校安定、不利于党和国家形象的信息,对与事实不符的传言以及蓄意制造的谣言进行澄清。
四、应急保障
1. 信息保障
各镇教办和各学校要建立健全突发安全事故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2. 资金保障
各镇教办和各学校确保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需经费的保障落实。
3.人员保障
各学校(幼儿园)均应组建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备队,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应急预备队按照突发安全事故的具体情况和指挥部门要求及时调整成员组成。
4.培训演练保障
各学校(幼儿园)要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的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模拟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培训演练每学期至少应开展一次。
五、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各镇教办和各学校要加强不稳定因素的监控、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加强校园巡查和监控,发现不稳定因素出现苗头时,及时报告,并进行紧急处理。若事件已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各镇教办和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报告县教育局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中心,教育局负责人要及时深入事发学校,指导、协助学校化解矛盾,采取措施,有效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
2.学生未经任何批准走出校门上街集会、游行时,学校要迅速派人劝阻,如劝阻无效,要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做好维持秩序的工作,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的人进入游行队伍寻衅滋事,并及时请公安部门到现场协助做好工作,防止学生出现过激的违法行为。学校要进一步动员和发挥党政工团组织及党政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班主任(辅导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