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如东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文件
东委教〔200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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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责任分解与落实工作的通知
各镇教办、县直学校,局各科室: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市、县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我局列出16个方面的责任内容,并分别明确了各项工作的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责任分解一览表附后)。各镇教办、各县直学校也要结合单位实际,搞好本单位的责任分解与落实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全县教育系统党政领导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坚持“一岗双责”的原则,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通盘考虑,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局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科室和所联系镇、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及所联系镇、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具体责任。各镇教办、各级各类学校的“一把手”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全力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协调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部门负责人对自己承担的任务,要有布置、有检查、有考核。
2.搞好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相互支持,相互联系,加强协作。纪检监察部门要发挥好组织协调的职能,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努力形成党政领导主抓、部门落实,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工作体制。
3.落实责任追究。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推诿敷衍,不履行领导职责的,根据情况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调离、调整领导职务等组织处理。对违纪的,要坚决给予纪律处分。
4.强化监督检查。县教育纪工委、监察室对全县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适时组织专项工作检查。要通过查阅原始资料,进行民意测评等多种形式,客观公正地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评价和考核,并以此作为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的依据,同时还要加强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
附:如东县教育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责任分解一览表
二○○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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