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教育局文件
东教电〔2008〕8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教育系统信息安全
与网络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镇教办、各学校,本局各科室:
随着互联网技术与应用的不断发展,加上国际国内形势日益严峻,教育系统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利用网络进行渗透、破坏活动,攻击党的方针政策和社会主义制度;利用网络炒作热点和敏感问题,传播谣言,煽动社会不满情绪;利用网络勾结串联,引发社会矛盾,诱发犯罪行为;利用网络制造、传播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和封建迷信等不良信息,严重危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事关师生身心健康,事关教育健康发展,事关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完善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体系,加强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管理,既是互联网使用单位的法定义务,也是教育信息化发展的迫切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教育系统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管理,预防和打击各种网上违纪、违法行为,有效推动我县教育网络建设与应用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县教育系统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从保证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全县经济社会相对稳定、国家信息渠道畅通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全县教育网络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的重要性、紧迫性、长远性和艰巨性,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按照“积极防御、综合防范、规范使用”的原则,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协调配合、防患于未然”的良好局面,提高全县教育系统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管理水平,努力形成主动型的防御体系,提高预警和快速响应能力,保证全县教育网络安全、高效运行。
二、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加大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管理的力度,按照“谁主管、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明确领导机构和人员,落实职责和分工,建立有效防范、及时发现、果断处理有害信息传播和网络违法违纪行为的长效工作机制。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并完善网络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管理任务到位、措施到位、检查督促到位。凡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引发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事故,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或严重违法违纪事件的,坚决按有关规定对单位和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和行政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各单位、各部门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科学可行的教育网络信息发布登记、审核、监视、清除、备份和网络安全事故的报告等管理制度,并制订网络安全应急处理预案。凡开办网站的单位须严格履行备案手续,并与有关部门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切实履行网站管理职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网络从事营利活动,不得与非法网站、商业性网站建立超级链接,不得从事与教育网站身份不符的活动。各单位上网发布的信息须填写《信息发布审批单》,未经审核通过的信息一律不上网发布。凡开设BBS、聊天室、留言板等互动栏目的单位,必须配备计算机网络安全员专门负责互动栏目内容的巡查和审核(每天至少一次,含节假日进行全面巡查),互动栏目只允许注册用户访问,用户发布的信息应采用实名制,并经管理员审核通过后方可发布。学校网站和互动栏目一旦出现有害信息,应在保留相关记录和访问日志的基础上及时予以删除,并在第一时间报告我局电教中心。
四、各单位、各部门上网计算机一律采用静态IP地址,定位到机到人,并与MAC地址绑定,采用无线路由上网的计算机必须经授权方可访问网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拉乱接网络接口,外单位人员未经许可不得使用本单位计算机和网络资源。各单位计算机和网络使用者要妥善保管各类帐号和密码,密码应定期更换,计算机上网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60天。采用还原卡或具有还原功能的学生机房必须配备1台管理机用于管理、控制、记录上网内容和上网日志。学生机房、教师机房要按时、详细记载上机记录,上机记录必须包括上机内容、上机者和上机时间等必要信息。
五、各单位网络管理员和安全员要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提高责任意识、规范意识和安全意识,认真做好网络设备和接入计算机的管理工作,切实加强计算机病毒传播途径的控制与防范,加强对IE浏览器的保护和对优盘等移动存储设备的查毒处理,尤其要做好代理软件、防火墙、服务器、上网计算机等设备的访问策略、协议和端口控制、授权认证等工作,严密监控网络访问行为,努力发挥现有设备的功能和潜力。已配备代理服务器、防火墙、身份认证、网络行为审计等系统或设备的单位,各级出口设备访问日志须记录上网计算机的IP地址、MAC地址、访问时间、网站URL地址等信息,日志保存时间不少于90天,并具备快速查询能力。
六、各单位要加强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防护知识的普及培训,提高使用人员的基本防范能力,强化使用人员的法纪观念和道德意识,确保不发生任何危害网络与信息安全的行为。各单位、各部门要敦促教职工及教职工家属、学生遵守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规范、文明使用计算机和网络,严格禁止访问黄、非、黑等不良网站,拒绝使用BT、迅雷、电驴等多线程下载工具和PPLIVE等网络电视软件。在正常上班时间,上网人员不得利用网络下载与工作无关的资料,不上网闲聊、不看网络电视、不玩电脑游戏、不上网炒股。
七、各学校要加强网络中心和计算机机房等信息化专用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认真做好设备设施的防潮、防火、防雷击、防盗等各项安全工作,切实加强巡查,遇到紧急情况在第一时间内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妥善处理并做好记录。
八、各单位要迅速根据本通知有关要求,针对自身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彻底的自查,并于6月20日前将自查总结材料报送县教育局电教中心徐金生同志。我局将根据全县教育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组织人员进行抽查,确保全县教育网络安全运行。
以上通知,请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日
主题词:信息 网络 安全 通知
抄送:县公安局网监大队。
如东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6月10日印发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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