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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中小学生参加“科普宣传周”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
转发省教育厅、省科协《关于组织中小学生参加“科普宣传周”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普教科 文章来源:办公室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19 10:41:30

 

如东县教育局文件

  

东教普〔200829

 


                 

转发省教育厅、省科协《关于组织中小学生参加“科普宣传周”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教办、各县直学校:

    5月17~23日为江苏省第二十届科普宣传周,本届宣传周的主题是“携手创新,促进和谐”,省教育厅、省科协已联合下发《关于组织中小学生参加“科普宣传周”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苏教基函〔20084号),对科普宣传周的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现将文件转发,并就贯彻实施提出如下意见: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科普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要根据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加强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制定科普宣传周活动计划,对科普宣传周进行专题部署。

    2.各单位要积极与县科协联系,并充分发挥老科学家、退休科技人员、科普志愿者及各类科普场馆的作用,积极开展科普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学生参加各类科普活动,力争活动有创新,有成效。

3.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在组织学生开展活动时,要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高度重视学生安全,确保科普宣传周活动不发生安全事故。

4.积极组织初、高中学生围绕“创新”撰写科普小论文,并开展评选和展示活动。65前将优秀论文报送普教科(每镇10篇,县直学校5篇)。

5.科普宣传周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并评选出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每镇推荐1个,县直学校可自主申报;先进个人每镇推荐2人,县直学校1人)。请各单位将活动计划总结和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登记表于65前报送普教科。

以上通知,请贯彻执行。 

附件:

1关于组织中小学生参加“科普宣传周”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2如东县第二十届科普宣传周先进个人登记表

3如东县第二十届科普宣传周先进集体登记表

 

                         二○○八年五月十五日

 

主题词:中小学  科普  活动  通知

  如东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5月15印发

共印20

 

附件1

江苏省教育厅文件

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文件

 

苏教基函〔20084

 


省教育厅 省科协关于组织中小学生参加科普

宣传周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江苏省科普宣传周领导小组《关于举办2008年全国科技活动周暨江苏省第二十届科普宣传周的实施意见》(苏科普周字[2008]1号),今年全省各地将举办一系列科普宣传教育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地根据当地实际积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
  
一、活动主题和时间:
  主题:携手创新 促进和谐
  时间:517-23
  
二、主要宣传内容
  2008年科普宣传周将紧紧围绕当前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突出科技惠及民生和科技支撑发展两大主线,通过举办一系列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科普活动,让公众在亲身参与中体验科技进步和创新的重要作用。
  
三、活动形式
  “科普活动周”期间,全省各地将组织开展一批有影响、有特色、有创新、群众喜爱的科普活动,形式主要有科普报告会、科普创作、科普咨询及一批科普场馆及科研院所的实验室面向公众开放等。
  
四、具体要求
  1、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小学要充分认识中小学生参加“科普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充分利用“科普宣传周”期间的科普资源,特别要发挥各类科普场馆对青少年学生的教育作用,把青少年学生参与科普周活动作为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重要内容,作为学校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的重要方面。
  2、各中小学要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本通知转发到各中小学,并主动与当地科协部门联系,了解科普活动开展的时间、地点等情况。各中小学要积极组织中小学学生参加各类科普活动,可通过组织学生听科普报告、参观科普场馆或参加科普创作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提高“科普周”活动期间公众参与率。全省“科普宣传周”期间的活动内容及具体时间、地点将在省科协及各地方科协网站公布,请各地注意查询。各地各校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在组织学生参加有关活动时,务必高度重视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参加“科普周”活动不发生安全事故。
  3、各级科协组织及所属学会要积极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在“科普周”期间为中小学生参加活动提供服务。通过“大手拉小手青少年科技传播行动”、“科技馆活动进校园”、“科普大篷车百乡行”等多种形式的活动把科普知识送进中小学校;要充分发挥老科学家、退休科技人员和科普志愿者的作用,为中小学科技教育提供有力支持;要与教育行政部门密切配合,精心策划,把各地中小学校的科普活动与科普活动周的重点活动有机结合。
  4、中小学生是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最重要和最基本的群体,我们将把中小学生在“科普宣传周”活动中参与率作为评选开展“科普宣传周”活动先进单位的重要依据。请各地将组织学生参加“科普宣传周”活动情况及人数于5月底前报省教育厅和省科协。



 


                 二OO八年五月五日

 

 

 

 

 

 

主题词:中小学  科普  活动  通知

  抄送:教育部基础教育司,中国科协普及部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8年5月6印发

 

附件2

如东县第二十届科普宣传周先进个人登记表

 

姓名

 

年龄

 

性别

 

文化程度

 

职称

 

联系电话

 

主要事迹(200字左右):

 

附件3

如东县第二十届科普宣传周先进集体登记表

 

单位名称

 

负责人

 

团体性质

 

业务范围

 

主要事迹(2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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