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认定教师资格有关事宜
一、参加体格检查的时间及要求
1、体检工作定于2007年4月进行。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教师资格的人员分批体检时间、地点在南通教育网(www.ntjy.net)上公布;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分批体检时间、地点)在如东教育网(www.rdedu.net)上公布。请务必在规定的时间空腹参加体检。逾期不参加体检视作自动放弃,责任自负。体检费由医院按标准收取。
2、体检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请在体检表上贴好照片(照片须与申请表同一底版),并用黑色笔填写体检号(编号与报名表相同)及前三行内容。特别是“既往病史”栏必须如实填写。如隐瞒病情,不符合认定条件者取得教师资格,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撤消其教师资格。
3、体检时请先到规定的地点审验证件、缴费、交体检表,然后自觉排队,分组由专人带领体检。体检时请服从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不得拖拉掉队,不得漏检,所有项目体检完毕后,方可离队。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理时间及材料要求
1、受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材料的时间、地点:2007年4月8日——14日。地点:教育局人事科。
2、提交申报材料袋,其中包括:
⑴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贴好照片,与报名表同一底版的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⑵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⑶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电子注册查询打印件。⑷后进修取得合格学历者,还须提交原师范类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或进修学籍成绩表复印件。⑸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⑹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材料(各单位要认真考核申请人的思想品德情况,并按要求据实填写《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⑺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以上复印件各交1份,均须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3、有关填表要求:
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本人用黑色墨水笔填写,申请资格种类必须按规范的名称填写。
⑵工作单位写全称。
⑶户籍所在地填本人户口所在住址。
⑷现从事职业填教师、公务员、学生、工人、农民等。
⑸申请任教学科填①幼儿园:学前教育;②小学:思想品德(或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语文、数学、英语、科学(或社会、自然)、体育(或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③初级中学:思想品德(或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劳动技术;④高级中学: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⑤中等职业学校:政治、语文、数学、英语、日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计算机、机械、机电、车工、钳工、金工、电工、电子、数控、模具、汽车工程、建筑、房地产、财务、市场、贸易、经济、旅游、烹饪、纺织、服装、教育学、心理学、生理学、中医学、药学等。
⑹其他栏目按填表说明填写。
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封面上须加盖公章。
四、教师资格认定的证书在5月下旬请申请人到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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