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教育局文件
东教监〔2007〕3号
关于印发《二〇〇七年如东县教育系统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教办、各县直学校:
现将《二〇〇七年如东县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2007年如东县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2.教育系统政风行风评议报送的材料和时间一览表
3.如东县教育系统政风行风评议问卷调查表
4.如东县教育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自我测评记分表
二〇〇七年六月四日
主题词:民主评议 政风行风 方案 通知
抄送:县政府纠风办,市教育纪工委。
如东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7年6月4日印发
共印20份
二〇〇七年如东县教育系统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现根据国家、省、市纠风部门的要求和省、市教育部门的指导意见及县委办、县政府办转发的《关于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制定《二〇〇七年如东县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从教育系统实际出发,以治理教育乱收费和改进教育行政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作风为重点,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促进全县教育实现新的跨越。通过政风行风评议,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转变职能、改进作风,依法行政、规范服务,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着力提升社会测评综合满意率。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坚持“评、纠、建”相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不正之风。
二、评议对象和内容
(一)评议对象(分三个层次进行)
第一层次为:由县纠风办牵头组织评议的单位:县教育局机关及其直属事业单位。
第二层次为:由县纠风办会同教育局组织开展民主评议的窗口学校:①江苏省马塘中学;②如东县丰利中学;③江苏省职业高级中学;④河口镇中天中学。
第三个层次为:由各镇教育管理办公室在镇党委、镇纪委的指导下,组织民主评议的窗口学校:①中学1所;②小学1所(均由各镇教办确定)。
除上述3个层次的单位和学校外,其余的由各单位自行组织民主评议。
(二)评议内容
1.组织领导方面
⑴有无建立学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评议工作的领导;
⑵有无认真制订民主评议工作方案,保证民主评议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
⑶有无召开教职工大会、学生大会、教育行风监督员和家长会议,进行全面动员,营造民主评议的浓厚氛围;
⑷有无落实政风行风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实责,同时把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位教职工;
⑸有无根据要求认真排查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积极进行整改、取得明显成效。
2.服务学生方面
⑴有无树立为学生服务的思想,创设良好的服务环境;
⑵有无为学生及其家长提供优质服务;
⑶有无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3.学校招生方面
⑴义务教育阶段有无坚持就近入学;
⑵民办学校招生有无规范运作;
⑶职业高中招生有无贿招行为;
⑷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有无严格执行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三限”政策。
4.收费管理方面
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有无严格执行“一费制”收费办法;
⑵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无完全落实“一免一补”政策,保证每个学生都上得起学;
⑶有无以改制为名或以民办名义,举办“校中校”、“校中班”进行高收费;
⑷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有无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定的收费政策;
⑸有无搭车收费和向学生摊派的行为。
5.师德师风方面
⑴有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
⑵有无直接或变相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的行为;
⑶有无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的行为;
⑷有无参与赌博活动的行为;
⑸有无教师对学生的侮辱行为。
6.校务公开方面
⑴有无实行收费公示制度;
⑵有无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特别是重大事项以及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情,有无接受内外部监督。
7.行风信访方面
⑴对政风行风信访,在访前掌握动向和苗头,及时做好疏导工作,化解矛盾;
⑵帮助县局办理好转办的一般信访;积极配合上级部门搞好行风信访调查并做好息访工作;
⑶控制行风方面的重复信访、越级信访;杜绝信访人到市以上机关上访;
⑷没有被省级部门列入教育收费重点监控单位的信访。
三、评议的步骤和方法
1.宣传发动阶段(5月份)
各被评单位制定《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政风行风评议要求,建立评议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明确职责分工。向社会聘请教育行风监督评议员,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保证评议工作的开展。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做到人人参与,大力营造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良好氛围。同时,向社会公开政风行风建设目标和具体的服务承诺。
2.查找问题阶段(6-10月份)
发挥学校主体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学校自查自纠与社会明查暗访相结合,共同抓好今年的教育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
自查自纠(6-7月份)。各被评议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以座谈会、个别访谈、问卷调查、明查暗访、电话监督等形式,广泛听取行风监察员、社会各界以及师生员工、学生家长的意见建议,全面查找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针对查找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
明查暗访(7-8月份)。对第2层次评议对象的明查暗访,由县纠风办组织县政府的政风行风监督员组成的教育评议组进行;对第3层次和自行组织评议的单位的明查暗访或抽查,由县教育局单独或会同有关方面组织进行。在广泛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向各被评议单位或学校反馈有关情况,提出政风行风建设的整改意见。
3.落实整改阶段(9-10月份)
各被评议单位或学校对照反馈的意见建议,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学校“一把手”要负总责、负全责,对落实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督查,亲自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整改过程中,既要动真碰硬,解决好具体问题;又要着眼长效管理,完善制度措施。10月下旬,县纠风办、县教育局召开被评议窗口学校民主评议的情况汇报会。
4.总结评估阶段(11-12月份)
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采取社会测评、评议组考评以及日常考核的办法进行。社会测评由县纠风办会同县统计部门采用发放问卷调查的方法进行,测评结果占总分的65%;县教育评议组的测评,由县政府和被评单位聘请的政风行风监督评议员进行定性定量考评,占总分的20%;日常考核由县纠风办根据平时收集到的反映进行,占总分的15%。根据综合考核结果确定先进单位、达标单位和不达标单位。凡综合考核得分低于75分的为不达标单位或学校,其班子要作出书面检查,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责任
今年无论被哪一级列入重点评议的单位和学校,都是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窗口,代表了教育政风行风建设的水平。各被评议单位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尤其是主要领导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工作班子,明确专人负责,分解落实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使民主评议工作跃上新的台阶。
2.狠抓整改,解决突出问题
各被评议单位和学校要在认真梳理各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找准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根源,研究制订整改措施,在整改落实上下工夫,要落实整改责任,分解到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到位。同时,把整改贯穿于民主评议的全过程,做到边查边改、边评边改。
3.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
各被评议单位和学校要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建立起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解决教育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干部、教职工要加强权力观、职业观教育,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进一步增强全局观念、群众观念和责任意识;要加强监督检查,用制度制约和规范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门、关键岗位的权力运行,保证各项制度的落实。
4.严肃纪律,确保民评实效
要确保教育系统民主评议工作政令畅通,对政风行风建设中顶风违纪的,要加大责任追究的力度,进行严肃查处。对政风行风建设不力,影响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大局,未能达到“达标单位”的学校,责令学校领导班子作出书面检查,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同时“一票否决”学校及主要负责人所有教育评先评优资格。
附件2:
教育系统政风行风评议报送的材料和时间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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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材料 |
报送时间 |
办理单位 |
送达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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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单位)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2.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组织领导、工作机构人员名单
3.×××学校(单位)聘请的政风行风监督员名单 |
6月10日前 |
各被评议单位和学校 |
1.由县纠风办确定的民主评议窗口学校分别报送县纠风办和县教育局
2.镇教办确定的评议单位的自查情况报县教育局
3.其他自己组织评议的单位和学校的自查情况,县直学校报县教育局;镇属学校报镇教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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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单位)自查自纠阶段查找梳理出的政风行风方面的主要问题
2.发放问卷调查份数;收回份数;问卷调查结果汇总情况
3.针对查找出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措施 |
7月10日前 |
同上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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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查暗访阶段评议组反馈给被评学校(单位)的意见
2.针对反馈意见采取的整改措施 |
8月10日前 |
同上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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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实整改阶段取得的成效
2.为建立长效机制制定的规章制度
3.被评学校(单位)的民主评议工作的总结汇报 |
10月10前 |
同上 |
同上 |
附件3:
如东县教育系统政风行风评议问卷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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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项目 |
基本内容 |
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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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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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服务
学生
方面 |
1.树立为学生服务的思想,创设良好的服务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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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为学生及其家长提供优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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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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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学校
招生
方面 |
1.义务教育阶段坚持就近入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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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民办学校招生规范运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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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职业高中招生无贿招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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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严格执行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三限”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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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收费
管理
方面 |
1.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严格执行“一费制”收费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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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全落实“一免一补”政策,保证每个学生都上得起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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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无以改制为名或以民办名义,举办“校中校”、“校中班”进行高收费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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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定的收费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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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无搭车收费和向学生摊派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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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师德
师风
方面 |
1.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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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直接或变相从事家教活动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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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无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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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参与赌博活动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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