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气象局
如东县教育局
东气[2007]01号
关于加强学校防雷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今年5月23日,重庆开县义和镇兴业村小学遭遇雷击,造成7名小学生死亡,44多名小学生受伤,其中五人重伤。雷击事件发生后,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做出了重要指示或批示。国家气象局、教育部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学校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
雷电灾害是最严重的自然灾害之一,我县每年有7个月处于雷暴发生期,每年都有雷击灾害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随着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学校高层建筑物不断增多,信息技术的应用也日益普及。但也有个别学校防雷意识淡薄,一些建筑物和电子电器设备未及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采取防雷措施,已有防雷装置未进行定期检测,雷击隐患依然存在。为贯彻落实国家气象局、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校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吸取重庆开县义和镇兴业村遭雷击事故的教训,认真组织做好学校防雷安全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就我县做好学校防雷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做好防雷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各学校要站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广大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极端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防雷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消除麻痹思想和克服侥幸心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防雷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安全工作范围,认真落实各项防雷措施。
二、依法执行防雷装置定期检测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雷装置每年检测一次,对计算机机房等场所应当同时进行防静电检测。各学校应积极配合县防雷设施检测所对防雷设施进行检测,凡是有防雷装置的学校,必须接受检测,防雷检测机构应当出具检测报告。对检测不合格的,县防雷检测所应当提出整改意见,消除事故隐患。
三、进一步加强防雷设施建设
各学校要把防雷设施建设作为预防雷电灾害的重要基础。对未按规定安装防雷装置或安装的防雷装置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防雷标准及时整改,最大限度减少雷击隐患。新建的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防雷、防静电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防雷装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审核合格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并接受县气象局的监督管理。确需变更设计方案的应重新报县气象局审核同意。工程竣工后,县气象局负责验收,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严禁无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从事检测、设计、施工活动。
四、加强防雷安全宣传教育和雷电灾害应急处理与调查工作
各学校要加强师生的防雷法规、科普知识方面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各相关学科教学中进行渗透教育,不断提高师生避险、自救、互救的能力和依法防雷、科学防雷、主动防雷的意识。要制定和完善雷电灾害应急处置预案,雷电灾害发生后,各学校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救援人员到位,确保高效、妥善处置灾情。各学校要建立健全雷电灾害报告制度,在遭受雷电灾害后及时向教育局和气象局报告灾情,并协助气象局做到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的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五、严格执行防雷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大对学校防雷安全责任事故的查处力度,依法维护防雷安全工作秩序。对于拒不接受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拒不接受防雷装置定期检测、防雷装置不合格又拒不整改、使用不合格防雷产品的学校和责任人,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导致雷击责任事故或灾害应急处置不力造成重大事故的行为,要及时组织调查,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特此通知。
如东县气象局 如东县教育局
二○○七年五月三十日
主题词:加强 学校 防雷 安全 通知
报 送:南通市气象局,南通市教育局,南通市防雷中心,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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