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教育局文件
东教普〔2007〕35号
关于认真组织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
各镇教办、各中小学校:
由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印发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经过五年试行,现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并定名为《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根据省教育厅、体育局《关于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苏教体艺[2007]9号)的精神及市教育局、体育局的有关要求,现就我县关于中小学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校要高度认识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标准》的实施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各学校按省规定于9月1日起全面实施新的《标准》,同时停止《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的实施。
2.各学校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标准》测试,选测项目每年由南通市教育局确定并公布,2007年南通市的选测项目见附件1。我县学校测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9月下旬至11月中旬,12月1日前完成数据上报。各校学生测试原始纸质文档须保留备查,具体上报办法见“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Www.csh.edu.cn)”。
3.各学校都要建立学生个体《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见附件2)公告制度和新生入学体质健康测试制度。针对学生身体素质中薄弱环节,如耐力、柔韧和男生上肢力量等,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帮助学生顺利达到《标准》及格以上等级。学校测试工作在教导(务)处统一安排下,由体育组负责组织测试,校医务室做好医务监督工作。各校要在发动学生经常锻炼的基础上,利用课外活动的时间,有计划地组织好项目测试,以检查、巩固和提高学生锻炼的成果。测试工作要做到严肃、认真、规范、准确,决不搞突击测试、限期通过,更不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对虚填、虚报数据的学校,教育局将严肃查处。
4.各学校校长要切实履行学生体质健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标准》的实施列入学校工作计划,确保测试和数据上报工作落实到位。《标准》的实施工作应计入教师教学工作量。我局将对各校实施《标准》情况组织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
各校要把《标准》的实施和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严格执行体育课程标准相结合,确保“体育与健康”课时与活动课程开设。落实“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的要求,积极开展大课间体育活动,推广中小学生“体育、艺术2+l项目”,努力使学生掌握两项日常锻炼的体育运动技能,形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5.各镇教办、各中小学要认真制定《标准》的具体实施计划,在9月下旬至11月中旬期间必须全面测试完毕,11月下旬至12月进行统计、核查、整理数据,接受县教育局验收及市教育局抽查,并根据有关要求上报数据,同时将如东县《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统计表报教育局普教科备案(通过K12上报)。自今年开始,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将每两年组织一次对各县(市)实施《标准》情况的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同时参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的奖励办法,对实施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
6.教育局将把各学校实施《标准》情况列入中小学督导内容,作为对各中小学校评优、表彰的基本依据之一。
各校在实施《标准》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局普教科联系,联系电话:84517838
附件:1.2007年南通市中小学《标准》选测类测试项目表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
3.如东县《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统计表
4.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关于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
二〇〇七年九月三日
主题词:学生 健康 标准 通知
抄送:市体卫艺处。
如东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7年9月3日印发
共印20份
附件1:
2007年南通市中小学《标准》选测类测试项目表
小学一、二年级:25米×2往返跑;座位体前屈
小学三、四年级:50米跑;座位体前屈
小学五、六年级:50米×8往返跑;座位体前屈;立定跳远
初一年级:800/1000米跑;掷实心球;跳绳
初二年级:800/1000米跑;掷实心球;排球垫球
初三年级:800/1000米跑;掷实心球;篮球运球
高一年级:800/1000米跑;仰卧起坐/引体向上;排球垫球
高二年级:800/1000米跑;仰卧起坐/引体向上;足球运球
高三年级:800/1000米跑;仰卧起坐/引体向上;篮球运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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