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博爱如东 协力捐资助学——副县长陈建华答记者问
为弘扬博爱奉献精神,大力倡导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切实解决全县特困家庭学生上学难的问题,近期,县政府在全县开展“共建博爱如东,协力捐资助学”活动。就活动的相关情况,记者日前采访了副县长陈建华。
问:过去我县不少部门举办过一些捐资助学活动,也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这次开展“共建博爱如东,协力捐资助学”活动与以往的捐资助学有什么区别?
答:构建和谐教育是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年初,我县出台了全省第一个《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十一五”规划纲要》,为了贯彻落实《纲要》精神,打造“人民满意的教育”,真正解决特困家庭学生上学难题,根据县委书记周铁根的要求,县政府安排教育局对全县范围内的困难学生进行了普查,调查显示,目前,全县贫困家庭学生达1万多人,其中特困学生1300人,亟需得到社会的关爱和援助。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县政府先后召集教育、团委、妇联、民政、关工委等21个部门召开5次座谈会,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得到与会人员的一致赞同,纷纷称赞这是一件大好事、大实事、大善事,表现出极大的参与热情。经过多方协作,修改完善了“共建博爱如东,协力捐资助学”活动操作与实施办法,递交第48次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这一活动是继去年我县在全省第一家低门槛进入、多层次救助、全方位覆盖,解决弱势群体就医难题后,推出的又一项有力举措,这一全新的助学模式开创了全省爱心助学的又一先河。
以往我县的爱心助学活动,往往是某个部门、某一特定时期开展的单一的捐资助学活动,而 “共建博爱如东,协力捐资助学”活动,旨在通过政府搭建平台,动员会社会的力量参与,它涵盖了诸如团委“希望工程”、妇联“春蕾计划”、工商“光彩事业”等爱心助学活动的全部内容,从而达到全过程帮助,全方位覆盖的目的。这些受资助的特困学生主要包括因各种原因所致的孤儿、城市和农村特困家庭子女、残疾家庭的特困学生,爱心助学理事会将为他们提供9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基本生活费和食宿费。
问: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为加强对活动的管理,这一活动将遵循哪些原则,采取什么样的管理措施呢?
答:这一活动的总的原则有四条:一是政府搭建平台。由19个群团组织和相关部门组成“爱心助学活动”理事会,下设办公室,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名誉理事长,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理事长,负责本活动。各镇也相应建立领导组。二是统一扎口管理。各部门、单位、个人用于捐赠的钱物集中到“爱心助学活动”办公室捐助中心,由办公室捐助中心统一进行调配;同时建立一个“爱心助学活动”网站,面向县内外、海内外广泛宣传,寻求社会各界,尤其是海外成功人士的资助。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共建博爱如东,协力捐资助学”活动不只是一阵子的工作,更是县政府今后一项长期的工程,必须强化管理,使之制度化、正常化、规划化。四是力求“三全”。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特别是充分激发社团、企业、协会及热心于社会公益事业的人士的积极性,对全县范围内所有特困学生进行全方位、全过程资助,使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问:社团、企业、协会以及个人如何参与这一活动,有哪些具体的资助方式呢?
答:主要有以下五种资助方式:一是家庭认领。由具有爱心,有较好经济能力,愿意资助特困生的家庭认领一名特困生,进行一对一帮扶,对学生的生活学习等给予多方面资助。二是合作资助。即由两个或多个家庭合作共同资助一个特困生,这几个家庭之间推选一个牵头人,协调好各家的资助,实行“小额资助、直接到人、全程跟踪”的资助方式。三是社会捐给。凡热心于社会公益事业的企业可以进行定向捐赠,或设立相关助学基金;同时可以实行订单培养,特困生学成后服务该企业。鼓励更多社会性团体对特困生进行捐赠,积极争取海外热心人士的捐赠。四是机关捐赠。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本着自愿、量力、奉献的原则,捐资扶助特困生。五是政府资助。县政府每年从财政划拨专款,用于资助特困家庭的学生,从2008年起,县财政首期安排100万元,作为爱心助学的拨款,今后将随着财力的增长逐年增加,让每一个特困家庭的学生都能走进课堂,确保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一个都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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