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教育局文件
东教职〔2008〕5号
关于做好2007年度非学历民办教育机构
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非学历民办教育机构:
为了加强对非学历民办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现就2007年度年检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我县范围内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学前教育机构以及其他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
二、年检内容
1.依法办学情况。本年度贯彻执行《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办学行为、服从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等情况;
2.学校建设情况。本年度校园校舍环境的改善、办学设备设施的投入等情况;
3.队伍建设情况。本年度学校领导班子和教师队伍建设以及教师待遇保障情况;
4.办学管理情况。本年度学校行政管理、招生管理、教学管理、学生管理、财务后勤管理等情况。
5.对于民办幼儿园,除上述内容外,按《如东县民办幼儿园年度检查基本要求》并结合幼儿园办园水平考核评估组织考评。
三、方法和时间安排
年检分单位自查、综合检查和全面审核三个阶段进行。
1.单位自查,上报材料。(5月28日前)
各办学单位根据民办教育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重点围绕年检的内容,对本年度办学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总结,填好有关表格,做好相关准备。
2.综合检查(6月15日前)。
县教育局组织检查组对各办学单位逐一进行检查,重点对对民办幼儿园的幼儿伙食、收费及财务管理、保教保育质量、教师队伍建设等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检查。
3.审核验证(8月底前)。
县教育局对各办学单位的办学情况及年检材料进行全面审核,根据检查的情况,年检合格的予以验证,准予继续办学;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管理混乱,质量低下,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或有其他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责令限期整改;检查不合格或整改仍达不到要求,以及自动放弃年检的,将吊销办学许可证,停止办学。
四、材料要求
各办学单位必须报送下列材料:
1.《江苏省非学历民办教育机构年度检查报告书》两份;
2.《江苏省非学历民办教育机构管理人员及专兼职教师登记表》一份;
3.《江苏省非学历民办教育机构基本情况统计表》一份;
4.2007年工作总结一份;
5.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2007年度学校财务会计报告(必须反映学校财务运行和财务管理的状况)一份;
6.《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正副本)。
上述材料请于5月30日前报送教育局成职教办公室。
五、有关要求
1.对非学历民办教育机构年检是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进行监督和管理的重要措施,也是办学单位自我监督、自我规范、自我管理的手段之一,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通过年检认真总结经验,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2.各办学机构要认真贯彻执行《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办学,规范办学行为,健全组织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改善办学条件,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3.各单位特别是民办幼儿园要重视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动员、鼓励教师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进修,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按规定配齐配足教师和保育人员,逐步实行教师持证上岗制度,今后所聘用的教师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要依法保障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并做到正常提高,对所聘用人员必须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费用。要严格执行财经法纪,加强财务管理,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按规定配备财务人员。每年从扣除办学成本形成的年度净收益中,按不低于25%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和维护。
附件:
1.江苏省非学历民办教育机构年度检查报告书
2.江苏省非学历民办教育机构管理人员及专兼职教师登记表
3.江苏省非学历民办教育机构基本情况统计表
4.如东县民办幼儿园年度检查基本要求
二○○八年五月二十日
主题词:民办教育 非学历 年检 通知
抄送:各镇教办。
如东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5月20日印发
共印6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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